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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北京奥运火炬传递(广东站)记者采访须知

2008-5-3 17:01:44 点击次数: 来源:08北京奥运火炬传递活动(广东站)组委会 作者: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广东站)将于2008年5月7日、8日、9日、10日在我省广州、深圳、惠州、汕头市举行,热烈欢迎各媒体记者到我省各传递城市采访。
    1、请各媒体记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能进入传递路线全程警戒线内的任何区域采访,并凭组委会发的证件进入起跑点、庆典会指定的区域工作。如区域场地有限,根据先来后到的原则,额满即止。如若违反并不听劝告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对传递活动的采访。
    2、进入特殊区域采访需凭省、市组委会的附加证件和本人的记者证一起使用,如区域场地有限,根据先来后到的原则,额满即止。
    3、请保管好采访证件,遗失不再补办。
    4、记者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记者把证件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组委会将没收证件并追究其责任;如发生严重后果,该记者证的持有人和借用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5、未经组委会有关部门同意,记者不得进入北京火炬团队、火炬手、护跑手的住地进行采访。
    6、加强对记者证件的管理,严防有人利用记者的合法证件混入火炬传递的场合从事不法活动,对蓄意违反规定、并给传递活动带来干扰和影响者,组委会将拒绝其对传递活动的采访。
    请各媒体记者自觉遵守国家新闻采访有关规定和广东各传递城市组委会的相关规定,共同做好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境内传递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08北京奥运火炬传递活动(广东站)
                       组委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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