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体制机制创新工程”,深化体育体制改革 1、加强广东体育的举省一致、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对体育工作要进一步重视,各行业、部门对体育工作要进一步支持,广泛发动、吸引人民群众的全面参与,形成政府重视、体育部门主导、部门支持、社会来办、全民参与的举省一致、齐抓共管发展体育的良好局面。 2、创新全省体育宏观管理体制。加强对全省各市县体育工作的领导、指导、管理和扶持。通过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整体加大省体育局对全省体育工作领导和指导力度,充分调动各市县区体育部门和全省体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起调控适度、运行有序、促进发展的宏观管理体制。 3、理顺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调整、转变体育行政机关职能,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理顺与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有机统一。 4、建立健全和规范体育行业组织。增强对全省各市县、各行业体协、单项协会的宏观管理力度;强化对全省各项业务的正确导向。体育行业协会要在体育行政部门和指导下,进一步强化职能,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强化行业协会管理职能,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专业资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提高行业协会自我发展能力。 5、创新全省体育工作的运作机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盘考虑有关激励竞争、资源组合、经费投放、区域协调、条块结合及分类指导等要素,研究制定促进我省体育发展的系列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和运作规范。 6、加快运动训练、竞赛管理和科研管理体制改革。探索部分项目的专业训练与业余训练“一条龙”管理体制。对应推进运动队分类、分层次管理的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机制的创新。 争取每年举办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比赛。注重发挥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竞赛的不同效用,改变目前竞赛工作大一统的管理架构,改革以往竞赛资源的投放办法,根据不同竞赛类型,制定有关竞赛举办和承办的申办、招标制度。 创新科研管理体制,合理布局和调整现有体育科技力量,提高体育科技的整体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建立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纵深配置、全面开放的体育科技服务体系和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管理体制。既要促进省属训练基地的训、科、医一体化,又要重视发挥省体科所的龙头作用。既要重视发挥省体育局系统体育科技力量的主力军作用,又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力量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全局范围内体育科研力量之间的开放与竞争,强化科研与一线训练工作的紧密结合,推进医务人员向科医结合方向的转化,建立科研项目责任人负责制。 五、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体育强省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党政要把建设体育强省作为建设文化大省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全省人民整体素质,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大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合力推进《意见》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各市、县和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各司其职,参照本《意见》,编制和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建设体育强省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 要对照粤发[2003]1号文和本《意见》的目标、任务以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发挥公共财政和彩票公益金在体育强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多渠道增加对体育强省建设的投入,重点用于全省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设、省训练基地的现代化建设与改造、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建设以及扶持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二)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高标准建设体育强省 全省上下,特别是各级党政,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明确体育强省目标是全面建设文化大省和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建设文化大省和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牢牢树立抓体育工作也是抓经济工作,也是抓发展第一要务的观念,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体育强省建设,促进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与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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