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广东省体育局联合主办,韶关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广东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四届全省民族运动会”)定于2010年9月在韶关市举行。 为做好承办第四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把本届民族运动会办成一次民族团结的体育盛会,使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韶关市人民政府于近日成立了承办第四届全省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由市长郑振涛任主任,副市长兰茵任执行主任,成员单位由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大专院校和部分县(区)人民政府共26个单位组成。筹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表演部、大型活动部、后勤保障部和安全保卫部,其中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和安全保卫部下设若干工作组。 筹委会的成立,标志着韶关市承办本届民族运动会筹备工作将全面展开。筹委会将于近期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承办本届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并根据省民族宗教委和省体育局的要求,按照本届民族运动会总规程的原则,在承办本届民族运动会的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韶关市民族宗教局 韶关市体育局 二○一○年三月三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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