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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第一阶段(2001-2005)规划

2006-4-27 22:53:28 点击次数: 来源: 作者:


  (四)重视做好妇女、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结合妇女的生理、心理、工作与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广泛深入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要开展以健身和治疗为主要目的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积极为他们提供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老年人介绍科学体育健身和治疗的各种方法和要求。
  此外,要挖掘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体育运动水平。要关心残疾人的体育工作,开展适合残疾人参与的体育活动,培养残疾人体育骨干,培养残疾人运动人才。采取有效的体育手段增进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的体质健康,倡导和推广适合知识分子工作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对中高级知识分子进行健康检查和体质测定工作,不断提高知识分子的健康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
  1、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体育部门要把推行全民健身工作当作两个文明建设、关心群众身心健康、提高国民素质的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解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定期研究体育工作,检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情况,在资金投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组织、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发展体育产业、加强体育市场管理等方面切实予以重视。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体育彩票公益金按比例投放到全民健身工作中去,充分发挥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作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普遍增强国民体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财、物等方面增加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投入。
  2、建立健全行业、系统体育协会和其他群众体育组织,逐步健全社会化的全省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各级体总、群众体育协会和单项体育运动协会要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积极发挥作用。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为体育社团组织工作创造条件,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引导他们向健康的轨道发展。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社团组织申报、审批和管理制度,坚决取缔搞封建迷信活动的非法组织。
  3、要进一步深入发动,广泛动员,大造声势,为全民健身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计划地举办“全民健身宣传日”、“全民健身活动月”、“体育节”等活动,编写指导群众科学健身的图片资料、电化教育宣传片、出版各种体育宣传画册,组织专家学者开设全民健身科学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坚决反对和打击以全民健身活动为借口而进行的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4、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宣传报道,开辟全民健身专栏,组织全民健身典型系列报道,通过多种形式,报道各级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情况,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掀起全民健身宣传热潮,增强人民的健身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加科学的健身活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同新闻单位密切联系,为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和创造良好工作条件。
  (二)努力丰富群众体育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对外体育交往
  群众体育活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和科学文明的原则,把全民健身活动同旅游、文化活动相结合,突出群众性、健身性、民族性、趣味性和科学性。
  1、积极推广简便易行、科学实用且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与体质状况的各种体育健身方法。要积极推广各种新兴体育项目和挖掘、整理我省传统体育,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
  2、“体育之乡”和体育先进单位要在体育健身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凡是被授予各类项目全国“体育之乡”和全国、省体育先进县(市、区),全国、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以及全国、省群众体育先进称号的单位,都应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群众喜爱的体育活动,切实把体育工作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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