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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花样游泳比赛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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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10:11:19 点击次数: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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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赛单位: 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花样游泳比赛将于11月21日至23日在佛山市世纪莲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举行。为做好大会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日期:11月21日至23日。 二、 比赛地点:佛山市世纪莲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 三、 报名:根据粤体竞〔2006〕48号文要求,各代表队网 上报名后,打印网上报名表并加盖地级市体育局公章,于赛前30天分别寄至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联系人:佘小萍,联系电话:020-83853251,传真:020-83828845,邮编:510056)及佛山赛区(地址:佛山市体育局训练竞赛科, 联系人:关小敏、张毅锋,电话:0757-83334916,传真:0757-83993538,邮编:528000)。 四、 报到: 1、根据竞委会要求,参赛单位人员于11月19日到赛区报 到,如提前报到,一切费用自理,超编人员每人每天交食宿费250元。 2、参赛单位人员报到地点:金银酒店(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4号,酒店联系人:刘秀玲,电话:13078483628,行政部接待处联系人:区伟能,电话:13078124239)。 3、仲裁、裁判员等大会工作人员于11月18日到赛区报到( 自带黑色皮鞋)。 4、仲裁、裁判员报到地点:樵园山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马头岗,酒店联系人:陈建生,电话:13809817250,行政部接待处联系人:郑少松,电话:13929955788)。 五、交通: 各代表队可乘车到佛山市汽车站,再到汽车站对面乘101公交车到海关站;仲裁、裁判员可乘车到佛山市汽车站,再到汽车站对面的丝织路城巴总站乘车到西樵。附地理位置图二张。 六、经费: 1、根据粤体经【2006】49号文规定,各参赛队在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伙食费65元。 2、裁判员的差旅费按财务规定办理实报实销手续(按火车硬卧、大巴公交车标准核报)。 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花样游泳比赛 竞 委 会(代章)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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