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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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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27 21:54:16 点击次数: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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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规 产 业 处 (联系电话:37591020)
主要职能: 研究拟订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提出体育工作和体制改革的方案,组织指导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负责调研和信息工作。负责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的管理监督工作,拟订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具体职责任务: 一、政策研究工作 1、参与研究调查,提出我省有关体育政策和建议; 2、负责制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颁发的体育事业发展的文件并对各部门制定的重要文件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3、参与全省体育工作会议重要文件的起草。 二、法规工作 1、拟订体育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计划,审核我局有关部门起草的体育法规草案; 2、负责我局体育法规的宣传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体育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培训工作。 三、体制改革工作 1、对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2、研究体育体制改革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 3、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 四、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信息工作 1、组织指导开展体育改革和发展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 2、负责省体育局资助的体育政策研究、体制改革和体育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3、负责上报我省体育工作的重要信息; 4、负责编辑出版《广东体育简报》; 五、体育产业工作 1、组织本省体育产业、体育市场状况调研; 2、拟订全省体育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协调全省体育产业发展; 4、负责体育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 5、负责省体育产业协会管理工作; 6、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广东(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工作。 六、体育市场管理工作 1、研究拟定体育市场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省体育经营活动审核管理监督; 3、负责全省体育经营活动的专业技术培训和监督; 4、负责全省体育市场管理的执法检查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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