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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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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27 21:52:22 点击次数: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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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与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联系电话:37591080) 主要职能: 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协调指导体育宣传工作。具体职责任务: 一、 纪检工作 1、负责局系统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法违纪的案件工作; 3、负责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4、按照党组的要求,对干部任用、职称评聘提出意见; 二、监察工作 1、拟定行政监察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 3、依法对违法违纪等腐败行为进行查处; 4、受理举报、控告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催办转请直属单位承办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或其他重要举报线索的办理; 5、负责对本局和所属单位基建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实施监督。 三、审计工作 1、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省体育局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3、对省体育局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4、对省体育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 1、拟定党建工作计划与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局直属机关党委和党总支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团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落实一年一度的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指导和参加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 4、负责拟定局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处以上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工作;党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6、指导局系统直属各级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优秀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 五、工青妇、宣传、计生工作 1、负责拟定体育宣传计划,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宣传工作; 2、负责工青妇有关工作,配合工会组织有关文体活动; 3、负责体育局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协调统战有关方面的工作; 5、负责拟定年度表彰方案。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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