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地点: 日期:待定 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市。 三、竞赛项目: 1、少年甲组:(1990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出生) 公路项目: (1)男子1公里个人计时赛。 (2)男子3公里个人计时赛。 (3)男子20公里个人计时赛。 (4)男子80公里个人赛(集体出发)。 (5)女子500米个人计时赛。 (6)女子2公里个人计时赛。 (7)女子10公里个人计时赛。 (8)女子50公里个人赛(集体出发)。 2、少年乙组:(1993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 公路项目: (1)男子1公里个人计时赛。 (2)男子10公里个人计时赛。 (3)男子60公里个人赛(集体出发)。 (4)女子500米个人计时赛。 (5)女子5公里个人计时赛。 (6)女子30公里个人赛(集体出发)。 四、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3人、医生1人(须有从医证明),男、女运动员各10名(不限组别)。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证、《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并持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三)如运动员参加省、全国比赛(含我省比赛)所出现的年龄比第二代身份证年龄大,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四)乙组运动员不能参加甲组项目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竞赛器材、服装、车辆自备。参赛运动员必须戴有中国自行车协会认可的安全头盔;比赛车辆必须使用国产车架。 (三)少于三个人报名参加的项目不举行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计分,按相应名次的分值计算。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按广东省体育局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赛前30天,报名截止日期为赛前20天。请各参赛单位打印网上报名表并加盖各地市体育局公章,于赛前20天邮政快递原件至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和承办单位,联系人:佘小萍,电话020—83853251,传真020—83828845。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以下的E--mail:sxp_sally@163.com 。逾期报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不予受理。 (二)各参赛单位及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八、仲裁委员、裁判员: 由广东省体育局指派。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体育局。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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