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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省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竞赛规程

2007-5-8 11:21:41 点击次数: 来源: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作者: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竞赛时间:2007年8月3日至7日
    地点:惠州市
    二、参赛单位
    各地级市
    (各队可冠名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男、女少年组:1m跳板、3m跳板、跳台、3m跳板双人、跳台双人、个人全能、团体
    (二)男、女儿童甲组:1m跳板、3m跳板、跳台、3米跳板双人、跳台双人、个人全能、团体
    (三)男、女儿童乙组:1m跳板、3m跳板、跳台、3m跳板双人、跳台双人、个人全能、团体
    (四)男、女儿童丙组:1m跳板、跳台、3m跳板双人、跳台双人、个人全能、团体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少年组(14-16岁)
    1991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2、儿童甲组(12-13岁)
    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3、儿童乙组(10-11岁)
    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4、儿童丙组(7-9岁)
    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者
    (二)获得2007年广东省少年、儿童跳水分区赛各单人项目前8名和双人项目前6名的运动员按在编运动员参赛。
    (三)获得广东省少年、儿童跳水分区赛单项前8名和双人项目前6名的选手,在报项上,凡取得男子单人3m跳板、跳台,女子单人3m跳板、跳台的运动员,可报已获得资格的项目及这4个单项以外的任一项目。超编运动员只能在上述单人项目中选择一项和这4个单项以外的任一项目。
    (四)各单位可另报儿童组运动员2名,男、女不限。该运动员只能参加2个项目的比赛(计团体分),但在男子3m跳板、跳台,女子3m跳板、跳台项目中,该运动员只能选报一项。
    (五)少年组、儿童甲组各单项可报运动员3名,儿童乙、丙组各单项可报运动员5名,双人项目各组别各单位可报两对参赛。
    (六)如各单位在赛前要求更换参赛运动员,则只能在报名表范围内进行更换,不得更换未报名的运动员。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广东省注册合格的运动员。参赛运动员须携带本人注册证,未经注册或未携带者不得参赛。
    (八)运动员不得以小顶大参赛,不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当事人的比赛资格和所获得的名次及成绩并在该单位的团体总分中扣除9分,依此类推。严重者上报上级领导给予严肃处分。
    (九)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下列比例配备:1~4名运动员,配备1名;5~8名运动员,配备2名;9~12名运动员,配备3名,依此类推。
    (十)各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伤残意外保险,参赛报到时须出示保险原件。如不购买或未携带保险原件者不能参加比赛且大会不予接待。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跳水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所有项目比赛只进行一轮决赛。
    (三)抽签办法:
    报名后将由裁判长主持,仲裁委员监督,在教练员联席会议后进行电脑抽签。
    (四)各组具体竞赛内容如下:
    1.男、女少年组、儿童甲组:
    1m跳板:只进行无难度限制的自选动作比赛。
    3m跳板:进行全套动作比赛(含有难度限制的规定动作和无难度限制的自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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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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