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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水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07-5-8 11:25:47 点击次数: 来源: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作者: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一、竞赛日期:
    日期:(待定)
    地点:湛江市
    二、参加单位:
    各地市级
    三、竞赛项目:
    水球(男子)
    四、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13人。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广东省体育局注册,参赛时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注册证进行赛前检查。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水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循环制。
    (三)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列前。每场比赛决出胜负。若两队打平,将进行加时赛,加时赛在赛后5分钟进行,加时赛分两节,每节3分钟,中间休息2分钟,若再打平,将进行点球决出胜负,每队派5人参加,如两队积分相等,以两队比赛胜者名列前,如三队积分相同,则以三队之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列前。
    (四)各队自带蓝、白有号码(1—13)水球帽各1套。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录取前八名
    七、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电子表格一式二份加盖本人单位公章于赛前30天寄到广东省体育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和承办单位,愈期报名不安排比赛。
    (二)运动队于赛前二天,裁判员、仲裁于赛前三天报到。
    八、经费:
    各参赛队每人每天自缴食宿费(待定)元,旅差费自理,仲裁委员、裁判员交通、食宿费由大会负责。
    九、仲裁委员、裁判员由广东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广东省体育局。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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