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待定) 比赛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级地市 三、竞赛项目 男子:自由体操、鞍马、吊环、跳马、双杠、单杠、蹦床 女子:跳马、高低杠、平衡木、自由体操、蹦床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组别:按国家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2007年版《全国少年体操比赛规定动作》的各年龄组动作进行设组比赛 1、男子: 9岁组(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0岁组(199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1岁组(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199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2、女子: 甲组10-11岁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出生) 乙组8-9岁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二)如运动员参加省、全国比赛(含我省比赛)所出现的年龄比第二代身份证年龄大,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三)年龄可以小顶大,但只允许比该年龄组最低年龄线小一岁以内的运动员。 (四)报名人数: 1、运动员:各组别可报6名运动员参赛;允许超出限额的运动员参赛(只能参加全能和单项比赛),按超编人员计算,一切经费自理。 2、教练员:男子组各报1名教练员;女子组各报2名教练员。 3、凡参加四个组别以上(含四个组)的单位可报领队一名、医生一名。 (五)省队在编运动员、省体育场重点班队员代表原单位参赛,由原单位报名(不占名额编制)。 (六)报到时运动员必须交验《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每场比赛检录时必须通过省信息中心的指纹和竞赛IC卡检验,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七)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时必须向大会出示医生证明,并经竞赛部门同意,否则作无故弃权处理,取消全部成绩,到会一切费用自理。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内容和办法 1、按国家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2007年版《全国少年体操比赛规定动作》的各年龄组动作及评分规则进行比赛。 2、各项目凡未写明扣分的动作错误均按国际体联2006年体操评分规则予以扣分。 (二)竞赛种类 1、进行资格赛、全能决赛、单项决赛;团体名次在资格赛中产生。 2、团体:各单位分别有6名运动员参加团体比赛。各项目只能有6名运动员上场比赛,计各项目(包括蹦床)前四名运动员的成绩相加为各单位团体总分(6-6-4),以团体总分决定名次。 3、全能:取资格赛中全能前18名(不含蹦床)的运动员参加全能决赛,如第18名成绩相同,则以资格赛中单项高分数量多者参加。全能决赛各单位最多可参加2名运动员。 4、单项:取资格赛中各单项前8名的运动员参加单项决赛,如第8名成绩相同,则以资格赛中全能成绩优者参加。单项决赛各单位最多可参加2名运动员。凡参加单项决赛的运动员,在资格赛中,男子必须参加六个项目、女子必须参加四个项目的比赛,同时男女各单项成绩不低于5分(含5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全能和单项均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二)团体:以资格赛的成绩决定团体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则以全能名次优者列前;如全能名次仍然相同,则以单项名次优者列前;单项名次仍然相同,则以单项高分数量多者名次列前。 (三)全能:以全能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同,则以个人单项高分数量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四)单项:以单项决赛成绩决定名次,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同,则以资格赛中个人全能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以个人单项高分数量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五)如各项目报名人数(队数)不足8人(队),则减一录取。 七、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必须按广东省体育局要求在赛前一个月进行网上报名,各参赛单位打印网上报名表并加盖各地市体育局公章于赛前一个月传真和邮寄原件各一份至广东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逾期报名(以邮戳为准)扣团体0.3分(参加个人比赛扣全能或单项0.3分)。报名表上必须准确地填写运动员出生年月日。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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