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7月份; 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 三、竞赛项目: 男、女子手球。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男、女队各1队,各队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运动员16名。赛前(联席会议结束后)确定14名正式参赛队员名单。少于12名运动员的队伍,将不允许参赛。 (二)年龄规定: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中1989年出生的不得多于6人。 (三)凡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具有广东省参赛资格的在编适龄队员,可代表报名单位参赛,占报名单位名额。 (四)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手球竞赛规则》。 (二)男子组比赛为每半场30分钟,女子组比赛为每半场2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三)比赛采用双循环或单循环或分组交叉决赛制。循环赛的每场比赛结束时比分为平局,不再进行决胜期比赛;交叉决赛的每场比赛结束时比分为平局,将进行决胜期比赛,若第二个决胜期结束仍为平局,则按规定进行掷七米球决胜负。决胜期比赛及掷七米球决胜负的进行遵循规则。 1、四队以下(含四队),采用双循环制,最后名次决定以各循环赛的名次相加,少者列前。如名次相等,则以第二循环的名次为准。 2、四队以上六队以下(含六队),采用单循环制。 3、六队以上,采用分组循环交叉决赛制。 4、单循环比赛时,根据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手球比赛成绩,按“1”不动逆时针旋转原则进行编排;分组循环比赛时,以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手球比赛成绩,按蛇形排列分成两组,通过循环赛决出各组名次。各组1、2名进行交叉赛决出1—4名,各组3、4名进行交叉赛决出5—8名;依此类推。 (四)运动员身高规定: 1、每支队伍每场比赛中始终保持有一名高个队员参赛,若达不到身高要求,则在该场比赛的得分中扣2分。 2、高个队员身高标准:男子身高1.95米以上,女子身高1.78米或左手1.75米以上。 (五)比赛服装要求: 各队必须备有两套深、浅颜色统一、上衣前后号码实心清晰的比赛服二套(胸前号码至少10CM高,背后号码至少20CM高),队长需戴明显区别于服装颜色的宽4CM的袖标(自备)。 (六)比赛用球根据要求,另行通知。 六、决定名次办法: (一)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二)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1、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①全部比赛的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②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以上方法计算名次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前八名;奖励办法根据规定,另行通知。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30天将网上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或传真至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联系人:吕璇、孙天华;电话:020—83825794、83810377;传真:020—83828845,邮编:510056)和承办单位。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二)报到:各参赛单位请于赛前二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至赛区报到。 九、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和裁判员由广东省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食宿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体育局。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