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经省体育局、省教育厅批准,2007年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赛将于2007年8月7日-9日在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举行。为做好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2007年8月7日-9日。 二、比赛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 三、报名: 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报名表(必须使用大会统一制定的报名表并用电脑打印及加盖市级体育局或教育局公章)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gdstyjyry@163.com,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或邮寄到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余荣耀收,邮编:510056,传真:020-83802205,传真后请致电020-83853251确认,联系人:余荣耀)。报名表请在: 下载(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文件/通知/信息管理系统)。注:报名表必须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填报,否则不予受理。报名后均不得换人或换项。 四、 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8月5日、裁判员于8月4日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或延迟离会,一切费用自理。 2、报到地点:各参赛运动队及仲裁、裁判员报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红星一路。,联系人:郭巨海,电话:13326758191 )。 3、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及由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原件),上交2张大1寸彩色近照,(照片后面用圆珠笔注明所属市、学校及姓名)。缺证者不得参赛。 4、医院体检的健康证明及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赛区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始凭证。 五、经费: 1、所有参赛人员每人每天向大会交纳食宿费80元,凡超编人员费用自理,每人每天98元。 2、各参赛单位必须选派1名二级以上(含二级)田径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该裁判的交通费、食宿费、裁判酬金由派出学校负责。各校选派裁判员必须与运动员报名时一同上报(注明做过什么岗位的田径裁判,并上报联系手机。)如不派裁判员的学校必须向大会交纳裁判工作费600元。 六、其它: 技术会议于8月5日晚上7:30召开,地点另行通知,请参赛单位派1—2代表参加。会上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最后确认所报运动员参赛项目,确认时不得改项、换人和增加项目及人数。 点击此处下载报名表
大会竞委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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