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训竞[2007]69号
各参赛单位:
经主办单位同意,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网球锦标赛将于7月30日至8月3日在广州体育学院举行。为做好大会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
1、 日期:7月30日至8月3日;
2、 地点:广州体育学院网球中心。
二、竞赛办法补充说明:
1、有关团体赛要求:
①团体比赛采用3场2胜制:即两个单打、一对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单打、单打、双打。双打队员中必须有一人未在单打比赛中出现过;②团体比赛出场名单在比赛前十分钟,由双方教练员或领队同时到裁判长处进行交换,经裁判长审核后交给对方。名单一经交换,不允许更改。
2、根据报名人数设定比赛采用淘汰制或循环制,如报名人数在六人或六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团体赛另定)。
3、循环赛名次决定办法:如两人获胜场数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人或三人以上获胜场数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判定名次:①比赛的获胜盘数比大者列前;②比赛的获胜局数比大者列前;③比赛的获胜分数比大者列前;④抽签。
4、获胜百分比=胜数÷胜负总数×100%
5、种子原则。根据报名人数或队数设定种子数,按中国网球协会公布的最新排名和参照第十二届省运会网球比赛名次设定种子;若种子数不足时,无种子单位按报名第一号选手补上。
6、抽签:各项目抽签将在赛前联席会议上现场进行,缺席的代表队将由其他与会人员代抽。同一项目抽签时,对同一代表队的选手采取分区控制的方法分布于不同的1/2和1/4区。
7、身体素质评价办法:
各测试项目按第一名分别为N-1分(N为该组别同性别参赛人数),第二名分别为N-2分,第三名分别为N-3分,依此类推,最后一名为零分的办法计算;
8、名次决定办法:
①单项名次:
身体素质测验与比赛排名两项得分百分比相加,按总分决定成绩名次。如总分相同时,比赛排名在先者列前;
② 团体赛名次:
各队参加团体赛运动员身体素质测验平均分数与比赛排名得分百分比相加,按总分决定名次。如总分相同时,比赛排名在先者列前。
各队参赛运动员身体素质测验得分之和
总分=――――――――――――――Ⅹ30℅+比赛排名得分Ⅹ70℅
各队参赛运动员人数
三、报名及报到:
1、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广东省体育信息网(http://www.gdsports.net)公告栏(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文件/通知/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该通知的报名表格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5日前分别传真到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联系人:孙天华,电话:020-83810377,传真:020-83828845)和广州体育学院(联系人:陈美莲、朱月燕,电话:13570934036;13423665028,传真:020-87550639)。
2、各参赛单位及裁判员分别于7月28日下午17:00前到广州体育学院招待所报到(联系人:陈美莲、朱月燕)。
四、联席会议:
7月28日晚上19:30在广州体育学院网球中心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与技术会议(抽签),请各位领队、教练准时列席。
五、身体素质测验于7月29日上午9:00开始,未参加测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六、经费:
1、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每人每天需缴纳食宿费85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130元。(该费用请各队于报到时在服务台缴交)。
2、 裁判员的差旅费,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七、参赛要求:
凡在省体育局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已领到二代身份证的于7月28日下午在指定地点(待定)验证第二代身份证,并进行录指纹和拍电子照,未领到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可持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回执参赛。确认的运动员需凭运动员注册证及二代身份证参赛,参赛年龄以该运动员出现的最大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