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最新新闻

你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竞技体育>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文件/通知>正文


关于2008年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2007-10-18 14:47:34 点击次数: 来源: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作者: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粤体竞中〔2007〕28号

 

关于2008年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

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局:

为顺利做好2008年全省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工作,确保明年各项目比赛的顺利进行,现将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日期:

第一阶段(网上申报阶段):各市请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运动员注册及确认申报,时间为20071115日—1130日。注册管理软件及相关要求请登录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网站(http://www.gdxjzx.org)。逾期不报,按不注册论。

第二阶段(资料审核阶段):2007125日至7日请各市按通知安排(附件5)的日期到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原省体育局五楼会议室办理注册材料审核、确认等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数据采集阶段):200712月中下旬到各市现场采集数码相片、指纹数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注册对象及要求:

(一)凡参加广东省体育局主办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的青少年运动员,必须进行资格注册(含足球项目)。

(二)所有注册的运动员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户口簿为注册基本材料,且材料真实、完整(资料审核阶段如运动员不能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一律不予注册)。运动员以身份证出生年龄作为参赛年龄。

(三)已在国家体育总局办理注册的运动员,仍需在省办理注册后方可参加广东省体育局主办的各类比赛。

(四)注册单位必须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制定的有关代表资格的规定,若出现违反行为,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注册办法:

(一)运动员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进行注册。

(二)2008年的注册工作将采用网上注册和书面材料审核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所有注册的运动员(含持省外户籍运动员)以户口本原件、第二代身份证为基本材料。注册时需交验运动员本人户口簿原件(整本或整册,不可单页)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广东省业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需附相片)和《广东省业余运动员注册汇总表》(该表软件自动生成)一式2份。凡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注册。

(四)户口已迁入代表单位引进运动员的注册,除按上述规定外,还必须交验《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簿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持省内异地户籍注册的运动员,必须是未经该户籍地所在市体育局注册或备案的,方能进行注册。凡已在省体育局注册和备案的运动员,如未经原注册单位和备案单位同意,又代表其他市进行注册的,属无效注册,该运动员资格属于原注册和备案单位;如属于更改姓名重新注册的,则按照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论处,并按有关规定对重新注册单位进行处罚。

(六)持省外户籍办理注册的运动员除按上述要求外,该运动员必须出具代表单位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须含该学生的学籍档案号)。如该运动员已在代表单位居住三年或三年以上(以该运动员注册前三年的相关证明为准)办理注册的,应必须提供暂住或居住三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所有持省外户籍注册的运动员(含未满16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必须与广东省体育局签定至20171231日只代表广东省参加全国比赛的协议书,填写国家体育总局各中心下发的《运动员注册登记表》(一式3份)和《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业余)》(一式4份并附相片),交近期免冠相片2张,并由省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国家体育总局各相关项目管理中心取得注册资格及注册证后,方可参赛。注册费用每人20元,由各单位自理。

(七)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竞技体校以及经省体育局同意输送到解放军优秀运动队或院校的适龄运动员(需具备代表我省参加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运会资格)必须按上述要求注册后方可参赛。

四、已注册运动员的确认办法:

(一)各市必须对20032007年注册的所有运动员进行确认(运动员照片、指纹、参赛年龄资料齐全的,方可进行确认),凡未确认的运动员,按注销处理。

(二)所有办理确认的运动员需交验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不予办理确认手续;同时交《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广东省业余运动员确认汇总表(软件自动生成)》(一式2份)。

(三)办理转项的确认运动员,除需交回原《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运动员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填写《广东省业余运动员转项登记表》(一式2份)。

(四)属2007年注册,但没有进行第二代身份证资料及指纹、照片录入的运动员,原注册无效。如需继续注册,则按2008年注册要求重新办理注册。

五、所有《广东省业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广东省业余运动员注册(确认)汇总表》和《广东省业余运动员转项登记表》必须加盖各地级以上市体育局公章。

六、缴费:

新注册和转项的运动员需交制证工本费20/人(缴费日期、方式另行通知),确认运动员无需交费。

七、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规定日期进行网上注册和办理注册材料确认、审核等手续。凡注册材料不齐全或不按要求填报资料的单位,将不予受理,逾期不再补办。

八、网上填报注册资料的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在截止日期前各单位可在网上进行确认或修改,截止日期结束后,各单位所有的注册资料一律不得更改或增报。

本通知及注册后的有关资料将在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网站(http://www.gdxjzx.org)上公布。

 

附件:1.广东省业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
                     2.广东省业余运动员注册汇总表

  3.广东省业余运动员确认汇总表
                    4.广东省业余运动员转项登记表
                    5.各单位注册材料确认、审核日程安排表

6.                     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注:协议书必须使用A3纸格式)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    电话:020-83810377

                徐礼  电话:020-83853251

真:020-83802205

 

 

 

 

 

主题词:体育  运动员  注册  通知

抄送:局竞体处、省体育信息中心、各直属训练基地

广                20071015日印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上一篇:关于举办2007广东省赛艇、皮划艇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打 印】【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