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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省青少年田径公开赛竞赛规程

2007-11-16 14:26:07 点击次数: 来源: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作者: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07年12月1日
    地点:中山市体育中心
 二、参赛单位:
    广东省各地级市体校;县区业余体校。
    三、竞赛项目:
    少年甲组(限于1989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出生)
    男子(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1米、距9.14米)、400米栏(高91.4厘米)、4×1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13米)、标枪(700克)
    女子(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高84厘米、距8.50米)、400米栏(高76.2厘米、距35米)、4×1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11米)、标枪(600克)
    少年乙组(限于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高0.914米、距8. 90米)、200米栏、4×1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11米)、标枪(600克)
    女子(1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高84厘米、距8.30米)、200米栏、4×100米接力、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9米)、标枪(500克)
    四、参加办法
    每项报名人数不限。但每人最多只能报两个单项及兼报接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6田径竞赛规则”。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如未能办妥有效证件,只能参加测验,请在报名时注明。没有有效注册证的运动员一律不办等级运动员证书。所有运动员必须凭有效注册证及号码布参赛。
    (三)除撑竿自备外,其它投掷器械由大会准备。
    (四)在直道上进行的径赛项目举行预、决赛,如报名人数少于8人,则1次决赛。其它的径赛项目,不论人数多少,只举行一个赛次。
    (五)如因该项目报名人数过少,将并组比赛,按组别分别排列名次。
    (六)参加接力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
    六、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报名时应用广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电子报名表格录入各项内容,(录入项目时必须规范,如“米”不能写成“m”;田赛项目必须写全称如:“撑竿跳高”不能写成“撑竿高”)打印一份并盖单位公章。于11月25日前用传真或邮政快递寄到广东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山市体育局收,同时将报名表发往以下的电子邮箱:geping8888@163.com。逾期报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表内容不规范均不予受理。
    (二)报到:
    请各单位于12月1日上午7时到中山市兴中体育场报到,报到时交纳报名费,每名运动员报名费30元、领取秩序册、号码布等。
    七、裁判员由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指派。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广州市二沙岛大通路28号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建芬(手机:13926091081)、葛萍(手机:13602723470)
    联系电话:020-87352649  传 真:020-87353784
    中山市体育局联系地址: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30号兴中体育场
    邮编:528403
    电话:0760-3320723
      传真:0760-33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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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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