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依托环汕头海湾体育圈,加快滨海城市体育产业的投资和建设。大力宣传环汕头海湾体育圈,优化环汕头海湾体育环境,充分发挥现有海湾体育资源,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投资滨海体育项目,积极推进体育旅游、体育休闲和体育娱乐,带动全市体育产业发展。 六、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二十二)完善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坚持“管办结合,以管为主”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体育的组织指导,理顺各类体育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层次分明、权责清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科学有序的体育管理新体制。 (二十三)积极推进体育社会化。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协会和其他社会团体办体育的积极性,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共建运动队。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或资助兴建体育设施。 七、加强体育队伍建设 (二十四)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一批懂体育、会管理的体育管理队伍,造就一支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体育教练队伍,培育一批思想文化素质与运动成绩全面发展的运动员队伍,培训一批执法水平高的裁判员队伍,确保体育战线人才队伍在素质、规模、结构上居全省前列。建设市体育局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年龄、扰乱赛场纪律、使用兴奋剂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切实维护体育竞赛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八、加强体育法制建设 (二十五)深入贯彻国家的体育法律、法规,探索制定适应我市体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保障公民的体育权利,推进体育事业规范发展。 九、加大体育宣传,扩大对外体育交流 (二十六)大力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引导群众科学锻炼,弘扬体育健儿的拼搏精神,为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十七)充分发挥侨乡优势,广泛开展与东南亚、香港、澳门的体育交流,加强汕头与国际、国内的相互交流,展示特区精神风貌,促进汕头的对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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