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省体委复设科研室,增设接待处。 1974年8月,省体委行政管理处改名为“计划财务处”(简称“计财处”)。 1975年2月,卢德耀(省军区副政委)任省体委革委会主任。为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恢复军事体育的文件精神,经中共广东省委同意,省体委于1975年7月增设军事体育处(简称“军体处”,10月改为“军体部”)。同年7月15日,省体委机关编制增至87人。当时为落实干部政策,省体委革委会安排副主任较多,到1979年底,多达12人。 1977年11月,省革委会副主任杨康华兼任省体委革委会主任。 1978年,省革委会通知恢复“广东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原名称。这时省体委机关设办公室、政治处、群体处、训练竞赛处、军体部、计财处、接待处、科研室。同年11月,在科研室的基础上成立广东体育科学研究所,与科研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979年4月11日,省体委召开广州地区体育工作者热烈拥护中共中央批准撤销“五·一二”命令大会,省革委会副主任兼省体委革委会主任杨康华到会讲话,并宣布为省体委系统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和被诬立案审查的同志平反。 1980年1月1日,省革委会改为省人民政府。4月,陈远高任省体委主任。5月5日,省文教办负责人在省体委宣布,恢复省体委,结束省体委革委会的工作。8月,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批准成立中共省体委机关委员会(简称“机关党委”)。9月,撤销政治处,改设人事处。政治处的组织科与宣传科划归机关党委。12月增设体总分会办公室。 1981年6月30日,省文教办公室批复,同意成立中共广东省体委党组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会”),陈鉴泉任书记。同年科研室改为科教处,军体部改称军体处。 1983年6月,魏振兰任省体委主任。同年,省体委机关进行了局部调整:训练竞赛处分设一处(军体处并入)、二处,接待处改为外事处,科教处改为宣教处,人事保卫处下增设老干科.,新增设体育文史办公室(简称“文史办”)。广东体育科研所作为省体委下属处级单位独立设置。 1984年8月,省体委机关编制为80人。 1988年,省体委机关增设训练综合处。 1993年3月,董良田任省体委主任。 1994年起,省体委各处室不再设科。11月,办公室撤行政科,改设机关生活服务部。同年撤销宣教处,增设监察室。 1996年4月,训练竞赛一处、二处合并为训练竞赛处。同年增设体育市场管理处。 1998年3月,省委组织部代表到省体委宣布省体委领导班子名单:主任兼党组书记董良田,副主任兼党组副书记杨迺军,副主任兼党组成员叶细权、田新德,党组成员余国权、王淑华。 2000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东省体委改为“广东省体育局”,成为省政府的直属部门。2月23日,省委组织部代表到省体育局宣布局领导班子名单:局长兼党组书记董良田,副局长兼党组副书记杨迺军,副局长兼党组成员叶细权、田新德,党组成员余国权。3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该《规定》,省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41人,设2室5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经济处、人事保卫处、监察室(与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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