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新闻发布会,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在会上表示,国家体育总局已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要求各级体育部门将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作为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在全国范围正式启动。 冯建中介绍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行政村为主要实施对象,以经济、实用的小型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为重点,把场地建到农民身边,同时推动农村体育组织建设、体育活动站(点)建设,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体育场地建设的标准是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两张室外乒乓球台。建设方式是:中央资金引导、地方各级政府投资为主,社会支持为辅,体育彩票公益金配置器材,利用村公共用地,农民自愿义务投工投劳进行建设。 据悉,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将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的原则。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农民受益。 冯建中说,当前,随着中国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广大农民逐渐解决温饱奔向小康,生活方式发生很大改变,“生活奔小康,身体要健康”成为共识,广大农民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高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抓住体育场地建设这一基础环节,强化政府对农村的体育公共服务,必将有效地推动农村体育的发展,使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冯建中表示,今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将在各省正式启动。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已安排部分资金,准备在东、中、西部地区选择有代表性省、区、市进行试点项目建设,年内建成一批项目,通过试点摸索经验,完善实施方案。各地也将开展自己的试点工作,同时摸清情况,制定实施计划。实施工作主要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先从具备条件、有建设积极性的村做起,由点到面逐步推进,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有六分之一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我国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 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郭敏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中国体育报 文章记者:张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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