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体育局: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编报2009年和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08〕821号)要求,为落实《广东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2007-2010年)》,实现预期建设目标,现就编报2009年和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项目建议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报 按照本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五年建设规划编报2009年和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议方案。 二、项目资金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各地投入为主、社会集资为辅、行政村出地、农民出力、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予以补充的原则进行建设。省安排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购置篮球架和室外乒乓球台等器材,重点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县、市的项目建设。 各市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同时也要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发展改革、财政、体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当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纳入财政支持范围。 (二)各市发展改革、财政、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遴选工程项目。应从实际出发,选择群众体育需求旺盛,建设积极性较高的行政村进行项目建设,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三)项目以建设标准篮球场和室外乒乓球台为主,基本标准是:一块混凝土篮球场,配备室外标准篮球架1副、室外乒乓球台2张。混凝土篮球场按照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具体场地技术要求请参阅《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建设技术标准》)。也可兼顾地区特点和农民喜闻乐见、参与广泛的健身项目,因地制宜,选择建设其他体育设施。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地区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增加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体育文化的需求。 (四)项目建设应与当地农村基础设施统筹考虑,尽可能与所在地的学校、文化站等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配套建设或改造,以发挥更大效益。 (五)请各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和体育局充分协商一致后,于6月15日前按部门渠道将本市《2009年-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规划表》的电子版、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体育局(群体处)。本文件电子版请到广东省体育信息网(www.gdsports.net)查阅。
附件:2009年-2010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规划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黄雪亮,020-83138635,hxl020@hotmail.com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王炜清,020-83170072,jkw@zslib.com.cn 省体育局群体处 周凯熙,020-37591023,gdquntichu @126.com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局 广东省体育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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