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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2007-4-24 9:42:23 点击次数: 来源: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作者: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3、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如名次相同,得平均分计算,无下一名次。团体总分相同时,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
4、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二)奖励
1、对获得甲、乙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的单位分别颁发奖杯。
2、对获得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
十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各单位请于赛前30天将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地级市体育局或教育局公章)寄至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电话:020-83810377,传真:020-83828845,联系人:孙豪,陈增荣,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逾期报名,作不参赛论。
(二)报名必须使用大会统一的报名表格,否则不予受理,报名表格请从以下网址进入,在“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文件/通知/信息管理系统”里下载。报名表必须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名后均不得换人或改项。
十三、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二)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1)运动员医院体检的健康证明;(2)第二代身份证(或正在办理中的回执);(3)由学校提供参赛运动员的学籍证明(原件);(4)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赛区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始凭证;以上缺证者不得参赛。
十四、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和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选派,不足部分由协办单位补充。
(二)裁判员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并自带裁判服装(白色短衬衣、深色领带、黑色西裤、黑色皮鞋),报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省级体育传统武术项目学校须选派1名二级(含二级)以上武术套路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该裁判的交通费由派出学校负责,食宿费、裁判酬金由大会负责。各校选派的裁判员必须与运动员报名时一同上报,以便安排裁判工作(请注明参加过何类武术比赛裁判工作及岗位,并上报联系手机)。
十五、经费
(一)2006—2009年度省级传统项目学校参赛的队伍(含领队、教练员),交纳食宿费每人每天65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
(二)其它参赛的队伍(含领队、教练员),需交纳食宿费每人每天80元,运动员报名费每人每项50元(含集体项目)。
(三)所有超编的人员需交纳食宿费每人每天100元。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的比赛服装、器械各队自备。
(五)以上费用,请各参赛单位在报到时向承办单位一次性缴交。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点击下载:2007年广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武术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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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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