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足球运动中心 广东省学生体育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英德市中国女足训练基地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日期:7月 比赛地点:广东省英德市中国女足训练基地。 五、参加单位: 2006—2009年度省级足球传统项目学校(必须报名参加)。 六、参赛条件: (一)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读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该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且思想品德好、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者。 (三)往届毕业生、补习班学生、寄读生以及在报名前已被省、市和部队专业队正式吸收的学生、各级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均不得参赛。 (四)凡2006年9月1日后从外省转学入广东省的学生不予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本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赛区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否则不予参赛。 (六)运动员资格由参赛学校及所在市体育局、教育局严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条例严肃处理。 (七)运动员比赛时必须凭学校提供参赛运动员的学籍证明及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参赛。 七、报名办法: (一)分二次报名:第一次报名于4月30日前报参赛学校名称及队名;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学校认真填写报名表上所有内容,逐项打印齐全并加盖参赛学校公章及医务章。于6月25日前将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寄至广东省足球运动中心(广州市东山区启明三马路29号,邮编:510080;电话:020-87441174,传真:020-87442061,87442051)。 (二)报名:每队可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30名。赛区接待报到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18人、共22人。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三)报到:运动队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八、竞赛办法: (一)视报名情况决定比赛方法。 (二)比赛采用11人制,用5号球。 九、计分及决定名次: (一)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积分相等队依次按相互之间的比赛胜负、净胜球、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数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四)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五)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80分钟比赛成平局,即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六)冠、亚军决赛时,如80分钟成平局,即进行加时赛,如再平,则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 十、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 (三)全场比赛为8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将填写的上场11名运动员和7名替补运动员名单连同上场队员的“有效证明”送交第四官员。赛前未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场比赛替换的运动员人数不限。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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