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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东省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竞赛规程

2008-11-6 9:45:55 点击次数: 来源: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作者: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一、 主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广州市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2008年11月21—23日
    竞赛地点:广州市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跆拳道馆
    四、竞赛项目:
    (一)少年甲组
    男子:58kg  64kg  70kg  +70kg 
    女子:49kg  53kg  59kg  +59kg 
    (二)少年乙组
    男子:50kg  55kg  60kg  +60kg
    女子:45kg  50kg  55kg  +55kg
    五、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少年男、女甲组:1991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男、女乙组:1993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出生。
    (二)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各1名。
    (三)凡获得2008年年度锦标赛甲组、乙组各级别前三名运动员(名单附后)必须报名参赛;另各队可报男女共4名运动员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人身保险证明和持贴有本人照片的医院健康证明,一旦出现伤害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凭《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外省户籍运动员须同时持有《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证》。
    六、竞赛办法:
    (一)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比赛为三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男、女相同。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和《中国跆拳道裁判法》。
    (四)运动员必须穿规则规定的跆拳道道服、护具出场比赛。
    (五)抽签:比赛前一天上午进行。
    (六)教练员必须参加广东省举办的教练员培训班并取得证书,按规则规定着装,否则将不能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七)器材:护甲、头盔、护臂、护胫、护裆、手套由各队自理(必须使用中国跆协最新指定的合格器材)。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每级别录取前三名运动员给予奖励,并颁发奖状。
    2、不计团体总分。
    八、报名及报到:
    1、报名:请各参赛单位用电脑打印报名表(必须加盖体育局印章)于11月 10日前传真至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联系人:陈增荣、孙豪,电话:020-83825794、83810377;传真:83828845),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2、报到时间:各运动队及裁判员必须于11月21日上午12 :00前报到。
    3、报到地址:广州市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4、联系人及电话:钱永领,020-87089266,13189086898.
    九、赛风监督委员、仲裁委员、裁判员由省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经费:
    1、参赛队伍交通费自理,在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住宿费100元(超编人员150元),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费用自理。
    2、裁判员差旅费报销按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十一、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点击此处下载报名表

    >>>>点击此处下载2008年广东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名次表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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