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2月2至12月7日在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原伟伦体校)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市取得2008年广东省青少年男、女举重锦标赛乙、丙组各级别总成绩前4名的队员。甲组各市可报男女各2名,不受省锦标赛名次限制。 三、竞赛级别和项目: 1、女子甲组(89—90年出生)进行53、58、63、63以上级四个级别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的比赛。 女子乙组(91—92年出生)进行45、48、53、58、63、69、69公斤以上级七个级别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的比赛。 女子丙组(93—94年出生)进行44、47、50、53、58、63、63公斤以上级七个级别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的比赛。 2、男子甲组(89—90年出生)进行56、62、69、77、77公斤以上级五个级别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的比赛。 男子乙组(91—92年出生)进行52、56、60、64、69、74、80、80公斤以上级八个级别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的比赛。 男子丙组(93—94年出生)进行48、51、55、59、63、67、67公斤以上级七个级别的抓举、挺举和总成绩的比赛。 四、参加方法: 1、必须按广东省体育局规定已注册的运动员。 2、2008年广东省青少年男、女举重锦标赛乙、丙组各级别总成绩前4名的运动员。 3、各参加单位需按规定报名,并到赛区参赛,不参赛者取消下年度参加省赛及第十三届省运会资格。 4、运动员可升降级报名比赛。 5、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男、女队教练各1名。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 2、运动员报名后不能升降级参加比赛。 3、运动员抓举、挺举的第一次试举重量之和不得低于报名总成绩的男子20公斤、女子15公斤,否则不计算名次。 4、运动员凭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比赛;外省户籍运动员须同时持有《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证》。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每个级别均取个人总成绩前三名给予奖励。 七、报名和报到日期: 1、报名:各单位须按本规程报名表用电脑制作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11月15日前传真并邮寄至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广州市大通路28号 邮编:510100 联系人:黄群林 电话\传真:020—87353371。 2、报到: 女队于12月2日上午12:00前到赛区报到; 男队于12月5日上午12:00前到赛区报到; 裁判员、工作人员于12月2日上午12:00前到赛区报到。 3、报到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20-87263421。 八、经费: 各参赛单位旅差费自理,在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10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150元。 九、仲裁委员、裁判,由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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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下载2008年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各级别前四名名单 责任编辑: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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