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最新新闻

你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政务公开>政务动态>正文


广东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2006-9-21 点击次数: 来源: 作者:


    三、对象和要求
    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
    (一)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各级体育部门领导干部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治体的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着力于提高公务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考核内容,继续实施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制考试制度。广大公务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依法规范公务活动和管理行为,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着力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学法、普法、用法相统一,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广大执法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执法本领,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继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体育综合执法体系。
    (四)着力于提高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运动员普法手册》、《体育法规知识读本》等适合自身特点的普法教材,把钻研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体育专业法,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五)着力于提高管理相对人的依法经营观念,确保诚信守法经营。注重把广泛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把事前教育与事后惩处相结合,加强对体育行政管理相对人普法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其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同时,保护好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步骤和方法
    (一) “五五”体育法制宣传教育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2006年,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培训普法业务骨干,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事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
    ──2007-2009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检查验收阶段:
    ──2010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普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增强各级体育部门和全社会的体育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体深入展开。要继续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体育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制度,加快推进体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体育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努力提高体育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实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结合体育部门领导、有关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分级开展培训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针对不同的对象,宣传不同的内容,采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手段和方式,通过培训、资料图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喜闻乐见的方法,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2页  1  2  3  

责任编辑:

上一篇:广东省体育局向陆河灾区捐资20万

 

打 印】【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阅读